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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方案”修订原因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基发【2017】214号)文件精神,我市从2018年入学的七年级新生开始实施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市委深改委同意,我市于2019年7月5日正式发布《遵义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遵教发【2019】5号),从2018年入学的七年级新生开始实施。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所有配套文件的制定完善工作,并顺利完成2018年入学的七年级新生的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和生物实验、信息技术学业水平的考查工作。
《遵义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20年修订稿)(遵教基【2020】12号)主要是针对地理、生物学科考试的计分规则。
《遵义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20年修订稿)(遵教基【2020】12号)将原有“按实际考试得分的40%计入中考录取总分,地理生物最高得分为40分”,修改为“按实际成绩确定等级后再转换为分数后计入中考录取总分”。具体是:地理、生物学科按全市当次参考人数确定十三个等级,A1等级为最高等级对应中考得分为40分,以下等级对应中考得分按3分一个等级依次下降,D3等级为最低等级对应中考得分为4分。各等级比例的确定是在反复将我市近三年中考相关学科成绩进行计算对比后确定的。这样从2021年起,不管是应届生还是往届生都可以在参加地理、生物考试后按对应等级计算分数后计入中考成绩,基本上解决了应届生和往届生因试卷不同造成的不公平。此外,考虑到普通高中录取率在53%左右,所以在得分设定上将有不少于58%的学生得分在25分以上,22分以上的学生不少于69%。 本次修订还针对原有“试点方案”中已明显不适合当前发展需要的一些小问题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新“试点方案”具体执行针对2019年入学的七年级新生。2018年入学的七年级新生仍按遵教发﹝2019﹞5号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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